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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5-04-17 阅读量 42

“福装保”项目服务合作单位合作协议

协议编号:2024年闽FIDA-FDG-A    号

甲方:福建省室内装饰装修协会

乙方                     

鉴于:1、甲方已进一步完善“福装保”项目服务内容,并对外提供“福装保”项目服务;2、甲方已与合作的金融机构(以下简称“合作金融单位”)合作开通“福装保”项目资金托管通道,进一步推进“福装保”项目服务的实施;3、乙方是有意加入甲方“福装保”项目,并愿意根据实施“福装保”项目服务的需要与合作金融单位建立“福装保”项目下资金托管服务关系。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供双方共同遵守:

一、合作内容

乙方加入甲方“福装保”项目,成为甲方“福装保”项目合作单位,在经营过程中积极推广“福装保”项目,并协同消费者积极使用“福装保”如下第      项服务:A.“设计满意付”服务B.“先装修后付款”服务C.“质保维修基金”服务D.“真不二价”服务。“福装保”项目服务具体内容及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一。

二、合作期限、合作押金及费用

1、甲、乙双方合作期限         日至 2024   11  16 日止。合作期限届满前,如乙方要继续合作,应在合作期限届满前30日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经甲方同意后,合作期限自动延期一年,甲、乙双方亦可重新签订新协议。

2、乙方应在本协议签订后的   日内向甲方缴交“福装保”项目服务使用押金    元。押金在最后一项“福装保”项目服务结束后且乙方无违反本协议约定行为、无损害“福装保”品牌形象和甲方形象的行为的情况下,由甲方于前述条件成就后15日内无息退还乙方。

3、如乙方选择使用“真不二价”服务,在消费者关于“真不二价”服务投诉成立的情况下,甲方有权根据“真不二价”服务投诉处理流程(具体详见附件二)动用押金先行对投诉成功的个人消费者进行最多一次、金额为一万元的投诉奖励,由此导致押金数额低于前述约定金额的,乙方应在甲方通知补交押金差额的次日补足押金。

4、本协议生效后乙方即取得甲方“福装保”合作单位身份。

5、合作期间,“福装保”项目服务的合作单位还应负担或者支付如下       项费用:

1)“福装保”项目年度服务费。年度(会计年度,不足一年按一年计)服务费的收费标准为    /年,由甲方收取。首年年度服务费的支付时间为本协议签订后3日内,其后每年年度服务费的支付时间为每年的3月10日前。

2)“福装保”项目落地实施项目管理费。项目管理费由甲方收取,该费的收取标准为:A.“设计满意付”服务和“先装修后付款”服务按合作金融单位托管资金额的千分之八提取,每季度结算收取一次。B.“质保维修基金”服务按单计取,每单300元,每季度结算收取一次。

3)“福装保”项目专项推广费。每年3.15前将由甲方召集全体合作单位进行当年度“福装保”项目推广及合作单位项目推广露出的统筹,在获得70%合作单位同意后做综合企划并具体实施,统筹预算费用由全体合作单位平均分担,乙方应于统筹预算费用确定后的15日内将分摊款项全额汇入甲方指定的账户。项目专项推广费原则上应在当年内推广执行完毕。

三、合作权利、义务

    1、乙方应及时、足额向甲方缴纳本协议约定的各项费用,接受“福装保”项目下对乙方的一切配合要求。

2、合作期内,乙方权根据经营需要采用多种形式合理使用甲方提供的“福装保”项目相关的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名称、LOGO、图片等进行商业宣传推广,但不得对前述材料进行变造使用,且宣传推广必须维护“福装保”项目品牌正面形象。甲方对前述材料的合理使用有最终的解释权。

3、合作期内,乙方应积极主动向个人客户推介“福装保”项目服务,引导个人客户接受“福装保”项目服务。在采用“设计满意付”服务和“先装修后付款”服务时,乙方在其与个人客户的设计装修合同中设置分期付款金额时,每期付款金额不得超过合同总价款的20%;在采用“质保维修基金”服务时,乙方与其个人客户设定用于资金托管的质保金金额不得低于装饰装修合同总价款的3%。

4、乙方采用“福装保”项目服务服务时,乙方应严格按照甲方发布的“福装保”项目实施指引(甲方另行通知乙方),告知个人客户相关情况,向个人客户展示、出具《“福装保”项目服务免责声明》,并其解释前述免责声明的内容,同时协助个人客户签署相关材料,进行相关服务备案。

5、选用“设计满意付”服务、“先装修后付款”服务和“质保维修基金”服务任意一种服务的乙方成为甲方“福装保”合作单位后,甲方应确保合作金融机构在其手机银行的“福装保”服务通道下为乙方开立相关服务子页面。

6、乙方授权甲方可根据自身需要查阅、复制乙方在合作金融机构处的乙方与消费者实施“设计满意付”服务、“先装修后付款”服务和“质保维修基金”服务情况的全部信息、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托管资金数据、资金托管协议等)。

7、对于选用“真不二价”服务的乙方,甲方会在微信“福装保”小程序上等“福装保”平台上对其保价商品(包括商品的价格、图片、品牌、型号、尺寸、保价承诺、商品授权书等商品信息,下同)进行展示,乙方应严格遵守保价承诺。

8、福建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已授权委托甲方负责其下属“家装投诉站”,消费者因采用“福装保”项目服务产生的任何不满或争议都可以到“家装投诉站”进行投诉,甲方将配合“家装投诉站”积极参与调解以化解争议。

四、特别约定

1、“福装保”项目正常运行后,甲方将指定第三方作为“福装保”项目的运营、管理单位,甲方指定通知一经到达乙方,本协议中有关甲方“福装保”项目运营、管理的权利义务全部由甲方指定的第三方承继。

2、乙方应积极推广、采用“福装保”项目服务,如在连续两个合作年度内,选用“设计满意付”服务、“先装修后付款”服务和“质保维修基金”服务中一项或者多项服务的消费者采用“福装保”项目服务所对应资金托管金额不足100万元,或者在任一自然年度,乙方超过三次拒对主动要求采用“福装保”项目服务的个人用户采用“福装保”项目服务,且无法做出让甲方信服的合理解释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取消乙方“福装保”合作单位身份。

3、乙方必须保证为采用选用“设计满意付”服务、“先装修后付款”服务和“质保维修基金”服务消费者提供负责任的、优质的设计、装修服务,如在任意自然年度内,采用前述服务的消费者关于乙方服务的投诉成立(即甲方认定乙方应负有一定责任)数量占乙方采用前述服务总数量的比率超过10%,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取消乙方“福装保”合作单位身份。

4、乙方必须确保在微信“福装保”小程序上等“福装保”平台上展示商品的展示价格在其展示承诺的保价期间内,是其在任何线上或者线下销售渠道中对外销售或者承诺销售同一商品的唯一价。否则,一旦乙方个人消费者对乙方进行“真不二价”服务相关投诉,乙方承诺愿意无条件接受甲方按照附件中“真不二价”服务投诉处理流程进行的处理以及处理结果。

5、乙方必须确保在微信“福装保”小程序上等“福装保”平台上展示的保价商品为其所生产的商品或者其合法代理销售的商品,否则,甲方有权在平台上下架保价商品,且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概由乙方承担。

5、乙方经营过程中产生的任何责任均由乙方独自承担,与甲方无关。甲方除了根据本协议约定和“真不二价”服务投诉处理流程的规定向投诉成功的个人消费者进行奖励外,不承担任何经济责任。

6、乙方在使用“福装保”项目服务过程中,必须珍视和维护“福装保”项目品牌和甲方的正面形象,如存在任何损害、抹黑、减损“福装保”项目品牌形象和甲方声誉的行为,甲方有权立即取消乙方的合作单位身份,并没收押金,并向乙方按照不低于50000元/次的标准向乙方主张商誉或声誉赔偿。

五、违约责任

1、如乙方存在不及时、足额支付本协议约定款项的违约行为,甲方有权按照未支付款项金额每日分之五的标准向乙方主张逾期付款违约金逾期支付超过30天,守约方还有权解除本协议,没收押金。如乙方存其他违约行为,本协议及相关附属文件中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没有约定的,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三倍赔偿甲方损失,未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按照5000元/次的标准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2、任何一方违约,另一方向违约方主张权利所支出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保全费、律师费、保全担保费、公告费等均由违约方承担。

六、争议解决和送达

1、因本协议的订立、效力、履行、违约等全过程产生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应将争议提交福州仲裁委员会,由该委员会依据其仲裁规则仲裁处理。

2、一方因本协议的订立、生效、履行、违约等原因需要向另一方送达通知、文件资料等以及如双方发生争议诉诸仲裁,福州仲裁委员会依法需要向双方送达各类仲裁文书等材料,送达时以协议尾部双方列明的相关信息(包括联系地址、联系电话等)为准,如果采用快递方式送达,无论被送达方是否签收或知晓送达材料内容,快递交寄次日视为送达。

七、其他约定

1、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达成书面补充协议。本协议的补充协议、附件内容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盖章之日起后生效。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附件1:“福装保”项目服务说明

附件2:“真不二价”服务投诉处理流程

    方: 福建省室内装饰装修协会

联系地址: 福州市仓山区后巷路4号二号楼三层

  人:

联系电话:0591-87674099

    方:

联系地址:

 

  人:

联系电话:

本协议签订时间:         

本协议履行地点:福州市仓山区

 

 

 

 

附件1:

“福装保”项目服务说明

一、“福装保”项目服务目前在三大服务“设计保障项”、“施工保障项”和“采购保障项”项下提供“设计满意付”、“先装修后付款”、“质保维修基金”和“真不二价”四种服务(以下简称“项目服务”)供消费者及为其提供设计、装饰装修服务和物料供应的装修公司、设计公司和供货商(“福装保”项目合作单位,以下统称“服务商”)根据实际需求选择使用。

二、四种项目服务除“真不二价”服务外,另外三种项目服务的使用流程主要包括线上和线下两部分操作,线下操作是消费者与服务商签署设计合同或者装修合同,服务商提供相应的服务;线上操作则具体包括:1、消费者首先在微信“福装保”小程序上进行相应的项目服务备案,然后由服务商对消费者的项目备案进行确认,服务商确认后,“福装保”对备案项目进行审核;2、“福装保”对备案项目审核通过后,消费者和服务商在中国建设银行手机APP中的“福装保”项目服务中和“福装保”合作金融机构签订资金监管协议,服务项目正式启动。“真不二价”服务只需进行线上操作。具体服务流程如下:

(一)“设计满意付”服务流程是:服务商与消费者签署设计合同,选择“设计满意付””服务→消费者在合作金融单位手机APP中的“福装保”项目服务中签订三方(服务商、消费者和合作金融单位)资金托管协议,根据其与服务商的设计合同内容,提交合同总价款20%资金的托管申请→合作金融单位冻结相应款项→消费者确认设计合同约定付款条件(如装修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或者服务商及消费者约定的其他付款条件)成就,确认同意付款→合作金融单位将托管资金直接支付至服务商账户,资金托管完成。

备注:如消费者未及时付款的,服务商可以在合作金融单位“福装保”项目服务平台上发起扣划操作,合作金融单位短信通知提醒消费者及时确认付款。如服务商依旧不确认付款,服务商及消费者应积极协商解决争议,必要时可将争议提交“家装投诉站”调解处理,直至诉讼(或仲裁)产生生效裁判文书,合作金融单位根据最终的争议处置结果对托管资金进行处置。

(二)“先装修后付款”服务流程是:服务商与消费者签署装饰装修合同,选择“先装修后付款”服务→消费者在合作金融单位手机APP中的“福装保”项目服务中签订三方(服务商、消费者和合作金融单位)资金托管协议,根据其与服务商的装饰装修合同内容,提交合同总价款20%资金的托管申请→合作金融单位冻结相应款项→消费者确认装饰装修合同约定付款条件(如装修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或者服务商及消费者约定的其他付款条件)成就,确认同意付款→合作金融单位将托管资金直接支付至服务商账户,资金托管完成。

备注:如消费者未及时付款的,服务商可以在合作金融单位“福装保”项目服务平台上发起扣划操作,合作金融单位短信通知提醒消费者及时确认付款。如服务商依旧不确认付款,服务商及消费者应积极协商解决争议,必要时可将争议提交“家装投诉站”调解处理,直至诉讼(或仲裁)产生生效裁判文书,合作金融单位根据最终的争议处置结果对托管资金进行处置。

(三)“质保维修基金”服务流程是:装修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消费者在合作金融单位手机APP中的“福装保”项目服务中签订三方(服务商、消费者和合作金融单位)资金托管协议,根据其与服务商签署的装饰装修合同中“质保维修基金”服务相关约定(装饰装修合同约定的质保金金额不低于装饰装修合同总价款的3%),提交质保金金额的托管申请→合作金融单位冻结相应款项→质保维修期届满后,服务商客户确认其与服务商约定付款条件成就,确认同意付款→合作金融单位将质保金转至服务商账户,资金托管完成。

备注:如消费者未及时付款的,服务商可以在合作金融单位“福装保”项目服务平台上发起扣划操作,合作金融单位短信通知提醒消费者及时确认付款,经通知后消费者仍未在通知的期限内确认付款的,通知期限届期满半年,由合作金融单位直接将全部托管资金强制扣划至服务商账户。在此期间,如消费者对服务商装饰装修工程提出异议,服务商与消费者应积极协商解决争议,协商不成可以提交“家装投诉站”调解处理,直至诉讼(或仲裁)产生生效裁判文书。

(四)“真不二价”的服务流程是:1、消费者在微信“福装保”小程序上选择购物指南展示的商品,并以展示价格向对应的服务商购买商品。2、消费者在微信“福装保”小程序的“采购保障项”中选择对应的服务商并按照指引上传采购凭证和付款凭证进行项目备案,相应的服务商对消费者的备案项目及上传的备案材料进行确认后,“福装保”对备案项目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真不二价”项目服务即启动。经在微信“福装保”小程序上审核通过的“真不二价”备案项目,在服务商承诺的保价期间,消费者发现对应供货商在任何线上或者线下销售渠道中,对外销售或者承诺销售的与消费者同一商品的售价不同于消费者购买价格的,消费者可以在微信“福装保”小程序上投诉并提交相应的证据,要求服务商履行保价承诺,并向“福装保”主张投诉奖励。“福装保”会根据“真不二价”服务投诉处理流程进行处理,并在消费者投诉成立后向消费者支付投诉奖励1万元(注:每个投诉消费者最多只能取得一次投诉奖励)。

 

 

 

 

 

 

 

 

 

 

附件2:

“真不二价”服务投诉处理流程

一、“真不二价”服务投诉的适格消费者必须同时满足如下条件:

1、投诉者为个人消费者;

2、投诉者选用“真不二价”服务并按要求在微信“福装保”小程序上完成“真不二价”服务备案;

3、投诉者的“真不二价”服务备案被审核通过。

二、福建省室内装饰装修协会或其指定的“福装保”项目运营商(以下简称“福装保”项目运营商)适格消费者关于“真不二价”服务投诉的处理流程:

1、投诉者提交了书面投诉以及证明“真不二价”服务合作单位违背保价承诺的证据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被投诉“真不二价”服务合作单位的销售合同、供货单、销售发票、服务商的非唯一价承诺材料等);

2、“福装保”项目运营商对投诉者提交的投诉材料进行初审,进行如下处理:(1)如投诉材料完整,则将投诉材料复制一套移送被投诉“真不二价”服务合作单位;(2)如投诉材料不完整,则告知投诉者在一定期限内补充全部缺漏材料;(3)如投诉材料不完整且投诉者无法在告知的期限内补充全部缺漏材料,视为投诉者主动放弃本次投诉。

3、被投诉“真不二价”服务合作单位应在收到投诉材料后的7日内就投诉内容提交书面答辩意见。

4、“福装保”项目运营商配合“家装投诉站”组织投诉者与被投诉“真不二价”服务合作单位进行调解;

5、在“家装投诉站”的调解下,投诉者与被投诉“真不二价”服务合作单位达成调解,双方按调解协议履行。“福装保”项目运营商根据调解内容确定投诉是否成立,成立则向投诉者支付1万元投诉奖励;无法达成调解,投诉者应及时对被投诉“真不二价”服务合作单位提起诉讼或者仲裁,最终生效文书确认被投诉“真不二价”服务合作单位违背其保价承诺的,“福装保”项目运营商向投诉者支付1万元投诉奖励。

6、投诉者投诉成功后,被投诉“真不二价”服务合作单位应在“福装保”项目运营商向投诉者支付投诉奖励并告知其后的3日内按其缴纳的“福装保”项目服务使用押金金额(押金金额低于一万的,按一万计算)三倍标准对“福装保”项目运营商进行“福装保”服务品牌损害赔偿。

7、投诉者投诉成功后,甲方将停止被投诉“真不二价”服务合作单位继续使用“真不二价”服务,在微信“福装保”小程序上等“福装保”平台上下架其相应的展示商品,就其失信行为对消费者进行信用风险警示,同时对其进行行业通告。如被投诉“真不二价”服务合作单位为福建省室内装饰装修协会会员的,福建省室内装饰装修协会还将注销其会员资格。

注:每位投诉者只能获得一次投诉奖励,多次投诉成功也最多取得一笔投诉奖励,但不影响投诉者要求被投诉“真不二价”服务合作单位按其承诺兑现保价承诺。